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
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26)川0603执1961号文,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国有土地使用证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
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德府国用(2009)第018575号
东山社区二组业主委员会
国有建设用地
510601003002GB00116W00000000
凯江路二段以南庐山南路以东
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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